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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历史沿革
一、建国前广东团组织领导机构

(一)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

  民国9年(1920年)8月,刚从北京大学毕业的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等人受陈独秀的函约,回广州组织社会主义青年团。谭平山等人从北平经上海回到广州后,通过老乡、同学、同事关系,很快结识了一批在五四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青年,如谭天度、杨匏安、陈俊生、冯菊坡、阮啸仙、刘尔崧、周其鉴、张善铭、梁复燃、郭植生、王寒烬、刘觉非、陈卓生、梁铁志、邓瑞仁等。他们以这些青年为建团对象,很快就发展了10多名团员。不久,区声白、赵司依等无政府主义者领导的互助社与青年团合并,团员增加到几十人。11月下旬,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高等师范学校召开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设书记部、教育部、劳动部,各设主任两人,书记由全体团员选出,谭平山被选为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首任书记。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市永汉路19号设立联络处、干事局、图书馆,组织团员研究和从事社会改造的实践活动。民国10年(1921年)3月,互助社退出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5月,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停止活动。

(二)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执行委员会

  民国10年(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广东支部负责人谭平山遵照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指示,在广东重新组织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谭平山依靠党支部把原来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的老团员联络起来,并于同年12月组织开展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活动。

  民国11年(1922年)1月,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一次筹备大会,修订了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2月,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机关报《青年周刊》创刊。3月初,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在肇庆、佛山、新会、东莞、梧州、蕉岭建立地方分团。3月14日,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东园召开成立大会。4月,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以通信方式选举产生了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执行委员会,谭平山任书记,王寒烬任劳工运动委员会主任,陈公博任学生运动委员会主任,王觉群任农民运动委员会主任,谢英伯任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余韶任军人运动委员会主任,何寿英任政治宣传委员会主任,陈俊生任社会教育委员会主任。执行委员会下设文书部、宣传部、组织部、财政部、总务部、地方分团部。

  民国11年(1922年)5月5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自这次全国代表大会有了统一章程后,“从前各处青年团的章程一律取消”。5月16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向各地发出《第一号公告》,要求各地组织按照大会文件精神改组团组织,以一省为一区,成立团区委。随后,团中央派张太雷留在广州,帮助改组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5月28日,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在陈公博主持下,在素波巷举行会议,讨论了广东、广州青年团的改组问题,并决定了改组和整顿的事项。同年6月16日,陈炯明在广州发动了背叛孙中山的政变。陈炯明镇压革命势力,团组织被迫转入秘密状态。张太雷离开广州回上海。谭平山、陈公博、谭桓棠等因犯支持陈炯明的错误,受到了团中央处分,谭平山离开广州。团中央任命阮啸仙为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书记。10月,阮啸仙入闽,由杨匏安代理书记。民国12年(1923年)春,陈炯明在孙中山策动的滇、桂军联合进攻下败走东江,孙中山回广州组织大元帅府,广州形势开始好转。阮啸仙、刘尔崧等团干部也相继回到广州。阮啸仙受团中央委托,着手整顿广州的团组织,重新登记团员,成立团小组。次年5月13日,阮啸仙召集各团小组会议,成立青年团广州地方执行委员会,选举阮啸仙、施卜、刘尔崧、杨章甫、郭瘦真5人为委员;选举周其鉴、杨匏安、罗绮园3人为候补委员,并推选阮啸仙为书记。随后,经团中央同意,“以广州地委代理区执委会职务”,由阮啸仙“代行粤区书记”职务,领导广东全省的团工作。

(三)青年团广东区执行委员会

  在广州地区的团组织恢复和健全之后,阮啸仙以团广东区代理书记的身份亲自到香港帮助开展建团工作,仅三个月时间,香港的团员就从原来的8人增加到26人。经请示团中央批准,香港临时团地委于民国12年(1923年)10月5日成立。同时,经团中央批准,海丰县也成立了团地委。同年9月29日,阮啸仙分别致函陈独秀和团中央:“现在在广东已成立海丰、香港、广州3个地方团,梧州、佛山、东莞三处也将次成立,依据章程第九条规定,及事实之可能,认即有组织区执行委员会之必要,应请中菊兄(即中央局)派员来区召集区代表会。”应广东团组织的要求,团中央派卜世畸为驻粤特派员,指导广东区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同年10月14日至18日,青年团广东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与会代表投票选举了团广东区执行委员会,选举阮啸仙、刘尔崧、罗绮园、施卜、郭瘦真为区执行委员会委员,选举张元恺、黄侠生、蓝裕业为候补委员。民国13年(1924年)6月9日,青年团广东区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区执委会设书记和宣传、组织、农工、学生四部,阮啸仙当选为书记,郭瘦真负责宣传工作,刘尔崧负责组织工作,彭湃负责农工工作,蒋世明负责学生工作。

  民国13年(1924年)10月7日,团中央在听取了瞿秋白关于广东情况的汇报后,决定撤销团广州地委,由团广东区委兼团广州地委的工作,并委托团中央特派员陈延年帮助团广东区委进行改组。11月5日至12日,青年团广东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经过认真讨论,接受了团中央关于暂时撤销团广州地委的训令和陈延年关于新团区委人选问题的提议,选举刘尔崧、杨石魂、沈厚望、黄居仁、周文雍、郭寿华、赖玉润为团广东区委兼广州地委委员,选举蓝裕业、彭月经、黄学增、韦启瑞、邹师贞为候补委员。11月13日,团广东区委召开第一次会议,任命刘尔崧为书记,黄居仁负责组织工作,杨石魂负责宣传工作,沈厚望负责农工工作,郭寿华负责学生工作。

(四)共青团广州地方执行委员会

  民国14年(1925年)1月26日至30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决定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月30日至2月2日,团中央三届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鉴于广东党、团工作分开后,大批团的干部转入党的机关工作,决议广东暂时撤销现行团区委,成立团广州地委,任命刘尔崧为团中央驻粤特派员、团广州地委书记,兼理全省团务。2月15日,团广东区委召开临时大会,决定撤销团广东区委,成立团广州地方委员会,并选举刘尔崧、黄居仁、杨石魂、沈厚望、赖玉润为执行委员,选举郭瘦真、周文雍、郭寿华为候补委员组成团广州地方执行委员会。2月16日,团广州地委召开第一次会议,任命刘尔崧为团广州地委书记,黄居仁任组织部主任,杨石魂任宣传部主任,沈厚望任农工部主任,赖玉润任学生部主任。5月11日,刘尔崧调任中共广东区委工委书记,团地委书记由赖玉润接任,不久又由郭瘦真接替。7月初,团广州地委决定由黄居仁接替郭瘦真兼任书记。

(五)共青团广东区执行委员会

  民国14年(1925年)9月20日,团广州地委召开全体团员及各地在省团员大会,成立团广东区委兼团广州地委。团广东区委兼广州地委设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经济斗争委员会和学生部,由张善铭任书记,黄居仁任组织部主任,杨善集任宣传部主任,李耀先任经委主任,沈宝同任学生部主任,蔡畅、梁啸海、陈志文为候补委员,协助各部工作。同年10月27日至29日,共青团广东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会议根据团中央的训令将团广东区委和团广州地委分开组建,选举张善铭、赖玉润、周文雍、杨善集、韦启瑞为区执委会委员,郭瘦真、蓝裕业为候补委员。由张善铭任书记兼宣传部主任,赖玉润任组织部主任兼学委书记,周文雍为经委书记,杨善集任团广州地委书记,韦启瑞任农民特派员。11月22日,张善铭调走,中共广东区委和团广东区委召开联席会议,改组团广东区委,由赖玉润任书记兼组织部主任,郭瘦真任宣传部主任,周文雍任经委书记,黄日葵任学委书记,杨善集为委员。

  12月5日,赖玉润暂调到潮梅地区工作,杨善集代理团广东区委书记。民国15年(1926年)1月9日,团广东区委和团广州地委召开联席会议,增补黄任平为团广东区委组织部主任,丘逸风为宣传部主任。3月7日,团广东区委召开特别会议进行改组,在少共国际代表的提议下,团广东区委与团广州地委合并,选举杨善集、黄居仁、刘一声、沈宝同、李耀先为委员,选举陈志文、区梦觉、郭寿华为候补委员,新区委设书记、组织部、宣传部、学生运动委员会、经济斗争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由杨善集任书记,黄居仁任组织部主任,刘一声任宣传部主任,沈宝同任学委书记,李耀先任经委书记,区梦觉任妇委书记。3月22日,杨善集到梧州发展团组织,由黄居仁代理书记,童炳荣代理组织部主任。4月20日,马英代理宣传部主任。5月23日,团广东区委召集广州地方各部委员,各支部书记、干事、组长和其他负责同志以及各地在广州的农运特派员召开特别会议,再次改组并扩大团广东区委组织,选举郭瘦真、黄居仁、杨善集、马英、沈宝同、李耀先、陈志文、郭寿华、童炳荣、区梦觉、温英为委员,选举邱逸风、王克欧、谢蔚然、詹展育、莫伦白、陈悼南、毕磊、林礼让、何伯之、潘考鉴为候补委员。新成立的团广东区委设书记、组织部、宣传部、学生运动委员会、经济斗争委员会、儿童运动委员会、非基督教委员会、平民教育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组成,由书记与组织部、宣传部主任组成主席团处理日常团务。任命郭瘦真为书记,黄居仁任组织部主任、童炳荣任副主任,杨善集任宣传部主任、马英任副主任,沈宝同任学委书记,温英任经委书记,李耀先任童委书记,陈志文任非委书记,郭寿华任平委书记,区梦觉任妇委书记。同年10月,共青团广东区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选举了团广东区执行委员会,沈宝同任书记,黄居仁任组织部主任、杨善集任宣传部主任。民国16年(1927年)二三月间,团广东区委召开代表大会,增选莫伦白、区夏民、伍治之等为团广东区委委员,推选团广东区委书记沈宝同和莫沧白、区夏民、许玉馨、伍治之为代表赴武汉出席共青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沈宝同赴武汉后,团广东区委书记由黄居仁代理。

(六)共青团广东区临时工作委员会

  民国16年(1927年)4月15日,广东国民党当局发动政变,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革命群众,共青团广东区委遭到严重破坏,中共党组织、青年团组织被迫转入地下秘密活动。5月10日至16日,共青团全国第四次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决定派伍治之、沈宝同、莫伦白、欧夏民负责广东的团工作,组成共青团广东区临时工作委员会。6月,共青团中央任命莫伦白为团广东区临委书记。8月,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决定派李求实到广东,任团广东省委书记。10月,李求实受到团中央处分。12月,广州起义爆发,团广东省委书记是谢蔚然。民国17年(1928年)1月21日,团广东省委在香港举行紧急会议,决定改选团广东省委,由团中央特派员陆定一和冯广、张苏、袁佩根、庞子谦等7人组成团广东省委常委会,由陆定一任团广东省委书记,团广东省委设在香港。4月,团中央任命谢▲▲为团广东省委书记。同年7月12日至16日,共青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苏联莫斯科召开,冯广被选为团中央候补委员并被任命为团广东省委书记。民国18年(1929年)9月,冯广在广州牺牲。民国19年(1930年)5月,由于受李立三左倾错误的影响,中共广东省委和团广东省委合并组成行动委员会。9月,中共中央和团中央发出联合通告,取消行动委员会,重新划分中共党组织、共青团组织。11月3日,中共广东省委发出通知,取消各级行动委员会,恢复党、团原有的组织系统。民国20年(1931年)1月,在香港的中共广东省委和团广东省委遭到破坏。3月初,团中央派何凯丰任团广东省委书记,到香港设立团广东省委机构。同年秋冬间,中共广东省委和团广东省委被香港当局破获,何凯丰被捕。随后,团中央先后派容敬良、陈乃石、陈文斐到香港恢复团广东省委。民国21年(1932年)秋,团广东省委恢复,由容敬良任书记,刘来任组织部长、陈乃石任宣传部长兼秘书。10月,根据团中央决定,团广东省委改组,由刘来任团广东省委书记,王振任组织部长,容敬良任宣传部长兼团香港市委书记,陈乃石任专职秘书。12月,由于叛徒出卖,中共广东省委和团广东省委遭到严重破坏,刘来、容敬良、陈乃石、陈文斐被捕。民国22年(1933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共青团团省委组成临时工作委员会,由王振负责团广东省委工作。不久,中共广东省委、共青团广东省委再次被破坏,王振被捕,由陈应同任团两广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民国23年(1934年)8月,党、团省委机关再次被破坏,团广东省委机关停止了活动。民国25年(1936年)11月1日,根据形势的需要,中共中央作出《关于青年工作的决议》,决定取消共青团组织,把原来的共青团组织改造成广大爱国青年参加的抗日救亡团体。12月,全国的团组织开始改造。在此以前,团广东省委已不存在。

(七)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青妇组

  民国35年(1946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青年工作的决议》,决定重新恢复青年团组织。民国36年(1947年)初,中共中央青年委员会成员朱语今由重庆到香港,在中共中央香港分局负责青年工作。同年3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城委成立青年工作领导小组,在广东各地开展组建青年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李超、朱语今、黄焕秋等人,由李超负责。同时,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根据中央青委的意见,决定先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作为广东组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试点,并批准由李超起草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章程》。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本身不设领导机构,其成员均属原所在中共党支部领导。新民主主义青年同志会的组建以香港达德学院为中心,在香港、九龙地区的青年中进行。民国37年(1948年)底,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决定成立青年妇女工作组 (简称“青妇组”)。青妇组成员是黄焕秋、陈恩、余慧,以黄焕秋为组长。民国38年(1949年)1月1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同年初,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发出《关于在华南根据地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工作的指示》,在华南地区开展建团工作。同年5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改名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中共中央香港分局青妇组也随之改名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青妇组。

二、建国后广东团组织领导机构

(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机关进驻广州。11月5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召开青年妇女工作会议,决定将“青妇组”的工作分开,成立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青年委员会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简称“团华南工委”)。团华南工委驻地广州,辖广东、广西两省及广州市、海南行政区、桂北地区的团工作,下设秘书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团华南工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学生部、少年儿童部,下属青年出版社、华南团校。1951年,团华南工委增设青工部、青农部,研究室合并到办公室,学生部与少年儿童部合并为学生少儿部,《华南青年》报社从宣传部中分出,成为华南团工委下属机构。1953年,团华南工委增设统战部、军事体育部。1955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团华南工委的机构也相应于1955年7月撤销,原团华南工委属于广东的部分并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担任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书记、第一书记的有黄焕秋、杨泽江、赖大超、田心。

(二)团广东省委

  1953年6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决定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简称“团广东省委”)。团广东省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和少先队工作部、大学部、统战部、军事体育部。辖粤东、粤中、粤西、粤北、海南五个行政区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团委。1955年8月,团广东省委接办由广西迁来广州的《新儿童》杂志。9月,《华南青年》改名为《广东青年报》。1956年3月,团广东省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统战部(对外称广东省民主青年联合会)。1953年5月至1966年担任团省委第一书记(代理书记)有:赖大超、孟宪德、黄大仿。

  1957年5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也随之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简称“共青团广东省委”)。1958年,共青团广东省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1959年11月,恢复青工部。1960年1月,恢复军事体育部。1961年11月,共青团广东省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学校部、少先队工作部、统战部(对外称广东省青年联合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共青团广东省委受到冲击,全省团领导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2月,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省革委会下设政工组群众工作办公室(简称“群工办”),负责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1968年9月,广东省开始进行建团试点工作,恢复共青团组织。

  1973年6月,共青团广东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恢复了共青团广东省委的机构。共青团广东省委下设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学校工作组。1974年1月,《广东青年》出版。11月,中共广东省委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1976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撤销广东省革委会群工办,原群工办业务归口到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12月,共青团广东省委机构调整,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少年儿童部、青工部。1979年8月5日,广东省青年联合会旅游部成立。1980年,增设青农部。1980年1月,《广东青年》更名为《黄金时代》。5月,广东青运史研究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

  1982年,共青团广东省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青运史办公室。下属单位有:团校、旅游部、《黄金时代》杂志社、《少先队员》杂志社。9月,增设统战部。1982年经省委同意成立广东省青少年研究所(1999年后,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粤机编办[1999]121号批文,广东省青少年研究所更名为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1983年5月,共青团广东省委将青工部、青农部并入宣传部,少年部并入学校部,旅游部改为国际联络部。1984年9月,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1985年12月,恢复青工部、青农部,国际联络部改为联络部。1986年,广东青运史办公室改为广东青运史研究室。1992年5月,成立广东省实施希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93年1月,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成立。同年,广东青运史研究委员会被撤消。1994年,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基金会成立。1996年,共青团广东省委机构改革,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城乡部、学校部、少年部、联络部;下属单位有: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广东省青少年研究所、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广东省青年旅行社、《黄金时代》杂志社、《少先队员》杂志社。

  1997年8月,共青团广东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共青团广东省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少年部、少工委办公室、联络部、城乡部,下属单位有: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广东省青少年研究所、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广东省少先队服务公司、广东省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广东省少年军校、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1973年以来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的有:梁秀珍、赖诗逸、刘均益、李海东、卢思谋、黄华华、江海燕、林木声、潘逸阳、徐萍华、万庆良、邓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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